榆阳平价新能源项目33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西湾露天煤矿排土场段地基处理)地基检测采购项目
陕西
-榆林市
1、招标条件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拟对所需的“榆阳平价新能源项目33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西湾露天煤矿排土场段地基处理)地基检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招标人的本次采购项目已经批准,采用自有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欢迎具备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概况
项目概况:榆阳平价新能源项目33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西湾露天煤矿排土场段地基处理)地基检测项目,项目地点位于榆林市大保当镇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神木市西湾露天煤矿排土场,采用了普通强夯和SDDC(孔内深层超强夯法)两种地基处理方式,其中6基杆塔采用普通强夯处理,3基杆塔采用SDDC(孔内深层超强夯法)处理,旨在提高地基的承载能力、降低地基沉降量,以满足上部结构的建设要求。
项目地址:陕西省神木市。
招标范围:在指定范围内对复合地基及人工地基进行检测。技术要求及布置详见招标附图。
服务工期:中标通知发放之日起2日内进场,30日内完成所有工作。具体服务地点及时间由项目部进行书面通知。
服务项目规模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专用部分对应专业部分内容。
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资质条件如下: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资格的单位。
3.2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提供该类服务的国家许可资格。
3.4 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3.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资质(须包含桩基检测),并取得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具有类似项目检测工作经验。满足国家现行桩基检测技术规范要求;
4)项目负责人系工程系列高级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2)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未出现负数现金流。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 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
(4)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网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的;近三年中未因安全、质量及合同履行等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投标人近三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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