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大桥局上海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度配电箱区域集中采购框架协议招标招标公告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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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大桥局
2024年度配电箱区域集中采购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BEC-Z-2024-SH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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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说明
根据中国中铁关于加强物资区域集中采购的管理要求及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要求,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决定由公司物资管理部牵头组织2024年度配电箱区域集中采购。本次区域物资集中采购采取框架协议招标的方式,框架协议招标是按
照区域的划分,对区域内所属项目的物资需求进行集中,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少数有质量、价格和服务优势的供应商,签订区域采购框架协议,并在
协议项下执行订单操作的一种采购方式。协议中只约定有效期内采购物资的技术标准、规格要求及合同单价,不约定具体采购标的数量和合同总价
。具体项目需进行采购时,采购实施主体按照框架协议条款与中标人签订和履行具体采购供应合同。 -
采购范围与招标内容
2.1采购范围:所属新开工项目和在建项目的新采购配电箱。
2.2招标内容:配电箱,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配电箱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必须具备生产符合项目要求的配电箱的能力,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代理商所代理品牌的生产商
必须具备生产符合项目要求的配电箱的能力,并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且满足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临时用电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大中型建设项目至少两个(含两个)项目以上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录(即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上提交合格供应商准入申请并通过评审的供应商
名录)内,不在该名录内的须经招标人审核通过。投标人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交易期内的“限制交易
供应商名单”中,不在“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
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在参与采购活动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违反有关
法律法规、不遵守合同约定或承诺、产品质量不合格、售后服务不到位、恶意起诉投诉等不良行为,将视情节和影响程度,对供应商在集团公司、
股份公司内进行预警、限制交易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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