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临安泰特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临安大龙田电站2024-2029年农业种植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浙江
(招标编号: CHDTDZ005/19-QT-076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公司相关项目 杭州临安泰特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临安大龙田电站2024-2029年农业种植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杭州临安泰特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浙江
2.2 项目规模:大龙田电站#1-#10区约387亩地农业种植服务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024年12月1日-2029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 段,具体为 :
(1) 临安大龙田电站 2024-2029 年农业种植服务 (CHDTDZ005/19-QT-07601): 杭州临安泰特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大龙田电站 2024-2029 年 #1-#10 区约 387 亩地进行农业种植在光伏区土地上进行农业种植和综合利用,农业种植产出归乙方所有,并自行负责销售。农作物种植的品种、密度符合国家对农光互补地面复合型光伏电站有关要求,确保我公司通过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农业方面的检查和验收。同时要负责光伏区无关人员的劝离、参与防火及灭火工作、电站周边各方关系的协调等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临安大龙田电站2024-2029年农业种植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及上一级管理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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