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局建安公司武汉动车段高级修新建部件检修库脚手架及盘扣支撑体系租赁招标公告
湖北
-武汉市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 【武铁建安公司】 武汉动车段高级修新建部件检修库脚手架及盘扣支撑体系租赁 招标公告
租赁编号: WTJA GS -202 4 - ZL00 3
一、租赁条件
本次租赁武汉动车段高级修部件检修库桩基工程的 脚手架 及盘扣支撑体系 租赁 ,项目业主为公司,租赁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物资设备已具备采购(租赁)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方式租赁。
二、租赁内容
J-01 脚手架 及盘扣支撑体系
本次租赁的内容及交货期:详见租赁公告附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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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要求详见租赁公告附表。
四、招标主要日程安排招标文件发售
1.1 发售时间: 2024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1 日,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1.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公司报名申请表》(格式见附表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U 盘到发售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报名包件以《公司报名申请表》加盖公章为准,必须填写准确,采购人将留存备查;未报名包件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凡线下已报名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时通过 “ 平台( ) ” 进行网上报名。
1.2.1 标书发售地点:公司物资设备部(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武铁欣业大厦 10 层物资部)。
1.3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1.4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咨询 “ 平台 ” 在线客服,咨询电话: 010 转 8 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 至 18:00 时)。
1.5 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日期: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需在 2024 年 10 月 21 日 17 : 00 前,以书面形式(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到 )递交招标人,过时不再受理。答疑时间:招标人将在 2024 年 10 月 23 日 17 : 00 前,拟定书面答疑资料(补疑书)答疑,招标人将不再另行通知。如有澄清公告等变动信息我方会在开标前通过平台公布,请投标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多关注平台,发送的招标文件如与澄清公告冲突,以澄清公告为准。
1.6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和安全责任自负。
2.
2.1 所有投标申请文件必须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上午 08 时 20 分至 09 时 00 分送达到公司招标办公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大东门铁路小区内多隆多超市三楼),当面递交给采购人。
2.2 递交投标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6 日上午 09 时 00 分。
2.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
3.1 公开招标时间: 2024 年 11 月 6 日上午 09 时 00 分。
3.2 公开招标地点:公司招标办公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大东门铁路小区内多隆多超市三楼)。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参加。
3.3 如遇多个招标或报名单位较多时,将按照项目编号或包件编号依次开标。
3.4 本公告 (以及其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 在平台( )上发布。
五
5.1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开标前 3 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招标人,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招标人将不再接受其参与该项目竞标,同时按照《武汉铁路局物资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5.2 投标人不能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5.3 投标人不能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4 投标人代表的企业及法人不能在近一年内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犯有行贿的犯罪行为。
5.5 投标人不能在近一年内存在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
5.6 投标人不能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告。
5.7 投标人拟供物资、服务是不能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8 投标人需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公司暂停接受参与各类物资采购(租赁)活动,或暂停采购(租赁)、使用其相应物资。
5.9 投标人所供物资需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应持续有效。
5.10 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出资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5.11 投标人需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如存在隐瞒及作假等不符合采购(租赁)公告要求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进行包括废除其投标资格、废除已签订合同等方式保障自身权益。如因投标人隐瞒及作假等不符合采购(租赁)公告要求的原因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要求索赔。
5.12 请严格按照发售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如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编制的,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J-01 (租赁)包件 8 0 00 元。
5.14 若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租赁),采购(租赁)数量为预估数量,可能与实际供应数量不一致,一切以具体供应时需求数量为准。投标人须充分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购买招标文件即视为接受以上情况。
5.15 投标单位必须承诺中标后诚信履约;末次结算后,各项检查、审计发现,中标单位未按合同约定足额供应的,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未供应的数量进行追索,不受任何时效抗辩。
5.1 6 为便于投标人中标后有关工作有序开展,请各投标人尽快在 “平台”完成注册。注册相关具体问题请咨询“平台”在线客服,咨询电话: 010 转 8 号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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