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齐鲁分公司点型泵吸式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齐鲁分公司点型泵吸式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招标编号:NWZ241024-3809-033308)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点型泵吸式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可燃气(泵吸式) 0-100%LEL 隔爆型 4-20mA+HART+继电器输出+现场显示 | 10.000 | 套 |
2 | 点型有毒气体探测器\DMAC 0-20ppm 隔爆型 4-20mA+继电器输出+声光报警+现场显示 | 4.000 | 台 |
3 | 自吸式点型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CO 0-50ppm 隔爆型 4-20mA+HART+继电器输出+声光报警+现场显示 | 3.000 | 台 |
4 | 自吸式点型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C6H6(泵吸式) 0-5ppm 隔爆型 4-20mA+HART+继电器输出+声光报警+现场显示 | 3.000 | 台 |
5 | 点型有毒气体探测器\O3 0-1ppm 隔爆型 4-20mA+HART+继电器输出+声光报警+现场显示 | 3.000 | 台 |
6 | 点型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CLO2 0-10ppm 隔爆型 4-20mA+声光报警 | 2.000 | 台 |
7 | 点型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H2S泵吸 0-30ppm 隔爆型 4-20mA+HART+继电器输出+声光报警+现场指示 | 2.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自2021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二氧化氯、二甲基乙酰胺、臭氧点型有毒气体探测器各2份销售业绩合同,每份业绩合同不少于1台;苯、可燃、硫化氢、一氧化碳泵吸式有毒气体探测器各3份销售业绩合同,每份业绩合同不少于3台。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复印件予以证明,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内容包括:项目及装置名称、产品型号及数量、签署盖章页等,如果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不能覆盖上述内容可提供技术协议或用户盖章的使用证明等文件证明以上内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 “供应商发票” 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书面承诺按询价书的要求进行选型,满足量程和报警值设置要求,保证选型的正确性,并完全满足现场的使用要求,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气体探测器、声光报警灯等级为Exd IICT6 Gb,需提供防爆合格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0日18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