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车制动系统校验、部件探伤、日常维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6
招标公告
轨道车制动系统校验、部件探伤、日常维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WJXDSB20241016-0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轨道车制动系统校验、部件探伤、日常维修招标人为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工务机械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2024年局业务外包清单,生产经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轨道车日常维修、制动校验、部件探伤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轨道车制动校验、部件探伤、日常维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并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能够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必须具有能够保证重型轨道车维修质量的基础设施、设备基本条件及检验、试验手段;具有能够保证维修质量的相应工作人员,包括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及计量、检验人员,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维修生产管理能力和经验;具有较为完备的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等。 3.投标人必须具备的基础设施为:具有解体、清洗、焊接、装配、组装及检验场所;解体车间、装配车间具有地沟;有专门的轨道车辆停放场地,具备专用铁路线路,并与铁路正线连通;组装车间有满足要求的起重机和顶升设备,设备起重能力满足总成部件需要解体时的吊装和架车需求。 4.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设备基本条件为:具有满足车轴、车钩、传动轴等探伤要求的探伤设备;具有大型轮对镟修设备;具有制动阀件试验台,制动软管水压试验设备;以及其他必要的维修、检测设备。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力量,具有充足的配件储备,具有较强的技术支持能力。熟悉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工务机械段设备运用性质和工作地点,具备全天候维修服务能力,必须满足河南省内6小时、省外12小时到达现场施修的要求。承诺制动校验、部件探伤、故障维修项目质保周期三个月。 6.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收接受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7.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述资料须附声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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