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机械制造分公司30000W激光切割机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公告
河南
-新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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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机械制造分公司30000W激光切割机采购
公开性谈判采购公告
- 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新乡机械制造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 - 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根据新乡机械制造分公司车间实际加工情况需要,为了提高加工精度从而提升公司产品质量,需采30000W
激光切割机1套。
2.2谈判内容:
序号 名称 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龙门式激光切割机 功率:30000W 国产或合资 套 1
(1)交货时间及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中铁隧道产业园,交货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前。
(2)报价含1次现场安装、调试指导技术服务,税金、运费、管理费等,为到站综合费用。
(3)本次谈判以1台设备含税报价总价为开标价,以最终谈判轮次二次报价总价为定标价和评审价(税率不同时以不含税
价为开标、评标价)。
(4)产品质保期24个月,质保期内质量问题由成交人负责。
(5)需提供设备出厂合格证等技术资料以及调试过程中必要的备品备件、工具等。
(6)提供激光喷嘴、保护镜片等易损件耗材及其他服务。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要求响应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应提供营业执照复
印件。
3.1.2 财务要求:响应人须出具近两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3 供货业绩:2021年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每年不少于3个(成立不足3年的单位按成立之日
起算相应业绩)。
3.1.4 信誉要求:响应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不在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内,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限制交易期内。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3.1.5代理商要求:应提供代理证明文件。
3.1.6质量保证能力:响应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质
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整机质保两年。
3.1.7其他要求: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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