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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核工院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前池与取水明渠内清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

烟台市

发布时间:2024-10-17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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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核工院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前池与取水明渠内

清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前池与取水明渠内清淤工程项目。

招标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山东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核电”)。

项目监理:上海和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海阳核电厂。

2.2招标范围

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前池与取水明渠内清淤工程,包括:1)清理前池区域内全部淤泥;2)前池与明渠交界处向取水明渠侧55米范围内淤泥,清淤前端与明渠交界处淤泥按1:5放坡;3)承担本工程区域海水检测,将清理淤泥进行上岸,对上岸淤泥进行脱水处理,脱水后排入明渠内的水应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4)自行将脱水淤泥在场外寻找合法、合规的淤泥点处理;5)根据需要办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不考虑办理抛泥许可证;6)清淤物资堆场设备倒运,临时场地处理、平整、硬化、围栏安装、道路建设、绿色施工等;7)进场施工前确认泵房首道闸门至泵房流道与前池交界区域(约10米,12个进水口)淤泥情况,做好移交手续办理,对该区域进行清淤工作(图纸见招标文件(下册)“附件二:采购技术规格书”附件6、附件7)。

适用规范和标准如下(包括但不限于):1)《港口与航道水文规范》(JTS145-2015);2)《港口岩土工程勘察规范》(JTS133-1-2010);3)《核电厂水工设计规范》(NB/T25046-2015);4)《疏浚与吹填工程设计规范》(JTS181-5-2012);5)《疏浚与吹填工程施工规范》(JTS207-2012);6)《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7)《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

规范》(JTS 205-1-2008);8)《水运工程测量质量检验标准》(JTS 258-2008);

9)《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JTS 310-2013);

详细范围见招标文件(下册)“附件二:采购技术规格书”。

2.3工期

暂定2024年12月15日开工,2025年3月15日完工,工期共90天。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下册)“附件二:采购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条件:

(1)具有有效和完善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体系认证;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近5年内(2019年至2023年)具有独立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项目经理取得相应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从事符合国家法律范围内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技术责任;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含同一工程不同标段等法律法规除外情形),并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3.4财务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三年(2021年至2023年)通过社会或政府审计,且审核无重大问题。

3.5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4)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6 其他要求:

(1)通过GB/T19001(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GB/T45001(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2)近18个月内(2022年6月至2023年底)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承诺函(必有)和证明文件(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或当地监管部门(如可开具)出具),近12个月(2023年)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近36个月内(2021年至2023年)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当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被责令停业;b)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c)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本招标项目仅供VIP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 注册 /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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