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试验基地物业服务(二期)
发布时间:2024-10-17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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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中国联合重型燃气轮机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中国联合重型燃气轮机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及交货/服务期 | 信息服务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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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CPCEC-CG2-21-2024-08-02 | 上海临港试验基地物业服务(二期) | 选用一家供应商,为临建办公楼区域,已交付建筑区域,待交付建筑区域等提供会议、保安、保洁及食堂等服务人员,包括项目经理、会服人员、保洁、维修巡检、保安、厨师、文员。届时,将根据建筑交付情况,以书面通知形式确认人员增派情况,并逐步到位。所有人员均需配合现物业公司工作,且服从后续的重新安排和调整。详细的工作内容及范围等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服务期限:预计18个月,自合同签订后双方书面确认人员派遣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与现有物业服务保持同步结束。服务地点:中国重燃上海临港基地(浦东新区云水路68号)。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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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海临港试验基地物业服务(二期) | (一)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7)投标人没有处于中国联合重型燃气轮机技术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二)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1年9月1日至截标日)已完成或正在执行三个及以上的办公楼或建筑工地物业管理合同(单个项目服务面积不少于5000㎡)且包含餐饮服务,需提供合同相关页:包括成交单位、服务内容、服务面积、签订日期、服务期限等信息。(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签署合同后除因甲方书面同意,不允许分包;(4)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上海临港试验基地物业服务(二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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