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煤电项目-测温元件及风量测量、防堵吹扫装置招标公告
新疆
-哈密地区
(招标编号: CHDTDZ005/23-SB-052 )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煤电项目 测温元件及风量测量、防堵吹扫装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新疆华电天山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新疆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
2.2 项目规模: 2×10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暂定为 2024 年 11 月 30 日前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测温元件及风量测量、防堵吹扫装置 (CHDTDZ005/23-SB-05201): 负责提供成套热电阻 160 个、热电偶 408 个、就地温度压力表 59 个、风量测量装置 12 套和防堵吹扫装置 140 套,包括所有成套设备的供货及配合安装工作。投标方还应提供热电阻、热电偶和就地温度压力表、风量测量装置和防堵吹扫的随机备品备件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测温元件及风量测量、防堵吹扫装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1项600MW级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风量测量和防堵吹扫装置供货合同业绩。
2)1项600MW级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热电阻和热电偶供货合同业绩。
3)1项600MW级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仪表成套供货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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