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滨海广场项目商铺渠道营销代理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7
招标公告
中交滨海广场项目商铺渠道营销代理服务 采购 招标 公告
**1.招标条件中交滨海广场项目因销售需要,现需商铺渠道营销代理服务以下,本项目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湛江市海滨大道中133号,四航局三公司大院三旧改造工程,中交滨海广场项目商铺未售12套。(2)招标内容: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单位暂定工程量不含税单价(元)不含税合价(元)备注1商铺转介渠道费(商铺建筑面积<60m2)包括但不限于整合资源为本项目提供组织带看服务;协助甲方办理客户收款手续等;并配合甲方督促客户按时提交办理贷款所需要的资料等。套8.002商铺转介渠道费(商铺建筑面积≥60m2)包括但不限于整合资源为本项目提供组织带看服务;协助甲方办理客户收款手续等;并配合甲方督促客户按时提交办理贷款所需要的资料等。套4.003不含增值税总价(元)4税金(税率%)5含增值税总价(元)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开发区海滨大道中133号中交滨海广场项目(或指定地点)3.投标人资格要求(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3)设备证件要求:应提供所供设备所有证件及资料。(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5)技术服务要求:企业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调试、复配、及时解决技术问题、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供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9)投标人须为注册通过的供应商。(10)其他要求:①本次招标,招标人按照《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已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可以要求禁止投标,另对黑名单内的投标人因目前系统无限制进行强行投标的情况不给予符合性通过。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牵头单位承诺),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0-22 14:30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