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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灰渣运输车辆维修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山东

-

济宁市

发布时间:2024-10-17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HDTDZ001/23-QT-1697 )

一、 招标条件

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灰渣运输车辆维修项目(第二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及华邹县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山东省邹城市。

2.2项目规模: 4 × 335MW+2 × 630MW+2 × 1000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024年12月6日至2026年12月5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灰渣运输车辆维修项目 (CHDTDZ001 /23-QT-169701): 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灰渣运输车辆维修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邹县电厂及邹县公司灰渣运输车辆维修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要求:投标人需持有在道路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完成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范围备案。

9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单项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重卡汽车维修服务合同业绩2项,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本招标项目仅供VIP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 注册 /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电话: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QQ:3804756783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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