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店头镇人民政府黄陵县店头镇污水处理及环卫一体化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黄陵县店头镇污水处理及环卫一体化运营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使用 CA 锁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XM2024-057
项目名称:黄陵县店头镇污水处理及环卫一体化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2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黄陵县店头镇污水处理及环卫一体化运营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3,2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3,220,000.00元
本合同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本次预算为一年的预算(即13220000.00元/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陵县店头镇污水处理及环卫一体化运营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陵县店头镇污水处理及环卫一体化运营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 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注: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名(含牵头人);2. 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1)-(7)条规定,牵头人须满足投标人资格第(8)条规定;3.联合体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参与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并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所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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