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北车辆段联合厂房供水、供风管路大修(设备部分)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川
-成都市
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北车辆段联合厂房供水、供风管路大修(设备部分)公开竞争性谈判 公告
(项目编号: ZTBZX-FW-202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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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条件
受成都北车辆段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现就 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北车辆段联合厂房供水、供风管路大修(设备部分) 项目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项目概况:成都北车辆段联合厂房供水、供风管路大修(设备部分)服务采购 ,含更换并安装联合厂房主库集中试风设备1 套、空压机房空气压缩机1 台及压缩空气干燥机1 台(含设备_)。
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包件划分、数量、服务时间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 2)。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集中试风设备须通过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或集团公司(原铁路局)单位组织的技术评审或鉴定,投标时出具证明文件。空气压缩机、压缩空气干燥机代理商须取得原生产厂家授权。
3.2财务要求:报价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或自行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报价单位须提供近三年( 2021年9月至今)不少于1个集中试风设备国铁货车车辆段的生产供应或大修经验,空气压缩机及压缩空气干燥机的生产供应经验。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新产品除外)。新产品须提供1份或以上该产品的运行状况良好证明,证明出具时间应在近一年以内,并附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集中试风设备运行状况良好证明须由国铁货车车辆段或集团公司车辆部出具。
3.4信誉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参与(须提供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平台查询结果截图);不接受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投标物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4.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3.4.3报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9月至2024年9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查询结果截图);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4.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9月至2024年9月)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4.5不接受国铁集团年度信用评价中被评为C、D级的供应商及其授权经销商(公开招标除外),国铁集团年度信用评价查询网址: 。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含产品制造商),如无查询结果,请说明情况。
3.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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