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街党群服务中心前广场地面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岗街党群服务中心前广场地面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大院8栋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F-ZCGCS-
项目名称:南岗街党群服务中心前广场地面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10435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10435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个日历日(从采购人签发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行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5)已进行响应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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