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龙袍新城安置房二期二批次A分区塔式起重机租赁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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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分公司南京市六合区龙袍新城“四新”建设项目工程塔式起
重机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z-njxm-2024-027
1.招标条件
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分公司南京市六合区龙袍新城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二期(二批次)项目所需塔式起重机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塔式起重机租赁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租赁公司
。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公司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2023年)平均营业额不得低于500 万元人民币。
3.3安全生产能力要求:附投标机械的买卖合同或购置发票,投标机械的有效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机械设备的保险证明。
3.4租赁业绩要求:租赁商近三年(2021-2023年)独立承担过机械租赁服务累计合同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
3.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
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
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6租赁公司要求:租赁公司所供设备须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租赁公司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7安拆单位要求:可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安拆单位进行安拆作业,必须在六合区安监站备案登记。如投标单位安拆资质符合要求且已在六合
区安监站备案可不委托第三方。
3.8满足国家、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5)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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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5621317292332757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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