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东诚镇人民政府虎林市东诚镇复兴旱田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虎林市东诚镇复兴旱田示范园区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3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381]YDZB[CS]20240003
项目名称:虎林市东诚镇复兴旱田示范园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9,177.8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虎林市东诚镇复兴旱田示范园区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379,177.85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前竣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虎林市东诚镇复兴旱田示范园区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注:①资格审查时,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本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有效证明文件。须加盖供应商本企业公章。 ②供应商应对应答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须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声明函文件填写不规范、或声明信息有误,导致声明(证明)文件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虎林市东诚镇复兴旱田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资格审查时,提供上述证书并加盖公章。
(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企相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由供应商自行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放入响应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无项目经理承诺按投标无效处理)。 注:资格审查时,提供上述要求的项目经理相关证书、身份证、承诺书,并承诺该项目施工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并加盖公章。
(3)①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②施工员:1人,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 ③质量员:1人,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 ④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资格审查时,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有效的相关证书,并承诺该项目施工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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