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二冶白云鄂博矿区稀土轻量化应用基地建设工程一标段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
内蒙古
-包头市
中国二冶白云鄂博矿区稀土轻量化应用基地建设工程一标段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中国二冶白云鄂博矿区稀土轻量化应用基地建设工程一标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编号: EYYJ-ZYZB-2024-10-05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白云鄂博矿区稀土轻量化应用基地建设工程一标段位于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本工程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级,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丁类。设计使用年限50年,主要工程包含:钢结构厂房,厂房建筑面积6342.26平米,总建筑面积12704.52 平米,每栋厂房为两跨,跨度均为24米,轴线间距7.5米,共计17个轴线,屋脊高度15米,檐口高度14.7米,基础为混凝土独立基础,结构为门式钢架结构,屋面及墙面为彩色压型钢板,配套水、暖、电气工程及厂房内办公区装饰装修工程。
2.建设地点: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
3.招标范围:白云鄂博矿区稀土轻量化应用基地建设工程一标段厂房基础及厂区所有土方开挖外运,土方回填,平整场地,混凝土道路路床(槽)整形,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的机械挖土装车、运输、卸土及弃土整理,人工清理修整基底土渣,机械回填土方,机械外运土方等所有工作内容。
4.计划工期:暂定工期30日历天(实际开工竣工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平台注册的合格分包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实力及资金实力的独立法人,在平台上注册成功。对于未与中国二冶集团建立服务关系的投标人,在中标后要及时建立服务关系。
1.1.具有经工商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
1.2.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实力和承担相应风险的能力;
1.3.具有从事类似招标项目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
1.4.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和安全生产条件。
2、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法人代表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现场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证及相应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拟承包该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岗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以上要求的人员证书必须人证统一。
3、具有建设相同/相近工程的能力。
4、信誉要求:近三年履约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为证)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无不良施工劣迹。近三年在建筑行业或其它行业工程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6、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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