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交通运输局S306志丹县永宁镇石畔桥、金丁镇石沟桥危旧桥加固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S306志丹县永宁镇石畔桥、金丁镇石沟桥危旧桥加固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志丹县财政局5楼509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5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CG2024-044CS
项目名称:S306志丹县永宁镇石畔桥、金丁镇石沟桥危旧桥加固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51,67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志丹县交通运输局S306志丹县永宁镇石畔桥、金丁镇石沟桥危旧桥加固工程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551,67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355,2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志丹县交通运输局S306志丹县永宁镇石畔桥、金丁镇石沟桥危旧桥加固工程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 〔2019〕27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23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志丹县交通运输局S306志丹县永宁镇石畔桥、金丁镇石沟桥危旧桥加固工程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附2023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筑或市政工程施工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内任三个月(投标截止 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活动经营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册供应商;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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