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麻山打龙沟100MW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稳控系统装置竞争性采购
贵州
望谟县麻山打龙沟100MW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稳控系统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XNYYXGS-HW-WHFD-CGZX-2024-002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黔西南布衣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
一、采购条件
望谟县麻山打龙沟100MW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为建设单位提供,采购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望谟县麻山打龙沟100MW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稳控系统装置竞争性采购。
项目概况:望谟县麻山打龙沟100MW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场区规划容量100MW,以4回35kV集电线路接至打龙沟110kV升压站35kV母线,35kV母线为单母线接线。
采购范围:合同供货范围为具备次同步振荡功能的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包括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交货以及现场设备安装指导、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及培训等工作。
供货时间:2024年11月15日前全部货到现场、车板交货,采购人有权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单方调整供货时间,应答人应当予以接受。
本项目无标段划分。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一)生产商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财务要求:应答人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未连续亏损,提供2021年-2023年合法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请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应答截至时间止现有的合法财务报表。
(4)应答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应答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应答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应答。
(7)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时间近3年(2021-2023年)内不存在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应答的资格。
(8)未被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级或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级供应商黑名单或列入期满后已解禁。
(9)应答人必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内生产过/供应过具备次同步振荡功能的安全稳定控制装置累计合同金额达到30万元南方电网区域的业绩(需提供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首页、签字及盖章页,主要工作范围页,提供的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
*以上要求应答人必须同时满足,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且与应答人主体一致,如需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已年检合格。
*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应答本项目,否则均做否决应答处理。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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