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2024年燕山石化燕山石化环己烷框架协议采购预案(公开招标)其他烷烃环己烷工业级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2024年燕山石化燕山石化环己烷框架协议采购预案(公开招标)其他烷烃\环己烷工业级(招标编号:NWZ241025-0803-034113)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其他烷烃\环己烷工业级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其他烷烃\环己烷工业级 | 500.000 | 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产品运输车辆需符合国家、使用企业当地法律法规及使用企业要求,必须是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提供具有符合资质的车辆运输,并书面承诺法人签字盖章。 (3)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括本次招标物资。未满足的否决。
3.1.2 财务要求。
(1)书面承诺如下内容:投标方货到验收合格且招标方办理入库手续后结算,招标方在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60日支付货款。
3.1.3 业绩要求。
(1)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前两年内销售环己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税率13%)。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须清晰可辩,且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数量不得低于100吨。未满足的否决。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提供1年内的分析检测合格报告单,分析指标需要覆盖技术要求的指标,并要求是石油基产品且书面承诺法人签字并盖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16时3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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