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税务咨询代理服务采购公告
河南
-郑州市
询价采购
郑州新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税务咨询代理服务采购公告
郑州新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税务咨询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一、采购内容:
郑州新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税务咨询代理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各项涉税文书的审核;
- 月/季度各类税目的申报和缴款税款准确性的审核;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审核和出具汇算报告;
- 对企业提供税务政策咨询、顾问,助企健制;
- 纳税审查;
- 帮助企业审核政策性减免税申批、资产损失申报扣除审核等。
- 其他涉税事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质量要求:符合税法政策要求;
二、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资格、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办税人员资质方面具备相应实力。
- 具有税务师事务所等级A级及以上证书(提供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证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1-2个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均可)
-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并在承担企业有关税务服务、税务鉴证、咨询等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 拟派现场服务人员至少2名税务师(税务师资格证件);
- 在询价采购截止日时,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报价文件要求 - 递交报价文件内容:
(1)报价表(加盖公司红章)(见附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司红章);
(4)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1-2个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均可);
(5)其它所须证明材料; - 报价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
(1)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采用粘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2)密封和标记
报价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包封在一个封套内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
报价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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