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铁成都科技创新有限公司智慧安消系统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国铁成都科技创新有限公司智慧安消系统软件开发技术服务 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BZX-FW-2024-613 )
*重要提示:平台自2024年3月28日起上线会员服务功能并向平台供应商试行收取会员服务费和单次项目使用费,具体事项可登录平台查看《关于开展平台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或下载招标公告相关附件,了解有关内容和要求,也可通过010-8进行咨询。请有意参加项目的投标人按照平台要求提前缴纳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以免影响各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
1 .招标条件
受 国铁成都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委托,作为智慧安消系统软件开发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根据智慧安消系统开发需求,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包括:针对运用到数字孪生、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技术的功能组件进行研发,包括需求分析、设计、编程、测试等;涉及数字孪生技术的视频联动、安消一张图、点位标注等组件;涉及人工智能技术的 AI烟火识别、AI违停识别、AI离岗识别、AI入侵识别等组件;涉及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历史数据、电子台账、月报周报、数据融合与预警、安全评估等组件;涉及结合部的消防主机联网、消防水系统监测、智慧用电监测、消防巡检、智能智慧与决策支持等组件;以及3D建模及业务数据兼容、人工智能建模及训练等;并提供系统相关资料及培训工作。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 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高校可不提供)。
3.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6%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提供递交文件之日前三个月内的基本账户的有效银行资信证明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证明结算无违规违纪、基本账户未冻结。高校可不提供。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0月-2024年10月)开展过不少于1个及以上软件开发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3.4信誉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投标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3.4.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4.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10月至2024年10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查询结果截图);
3.4.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10月至2024年10月)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5特殊要求:(以下条款投标人须书面承诺)
3.5.1由于公司对项目要求发生变化或投标人原因或编写的代码未达到招标人要求而造成项目终止实施的,招标人有权在技术服务期间无条件解除合同,投标人自行承担损失。即使如此,投标人仍应当配合招标人过渡期间的安排,共同保障招标人业务开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配合招标人做好信息、资料及相关设施的交接处置等过渡期间的工作安排。
3.5.2单一项目即使超出质保期,如因投标人原因形成的系统漏洞或其它问题,投标人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免费补救。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须 在平台( 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 注册 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010-8,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至18时)。 请投标人通过平台(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5.2招 标文件发售期:从 20 24 年 10 月 18 日 23 时 59 分起至 10 月 23 日 23 时 59 分 止 。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 0元人民币。
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3 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 期内,投标人登录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 获取 招标文件及 相关招标资料。 投标人登录国铁账号后 ,须在首页点击右侧图标【物资采购】 ——【电子招投标(试)】,选 择投标项目点击 【我要参与】 ,成功后在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同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将《投标人信息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附件) 递交 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 箱: 244213672 @qq.com (邮件 主题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
5.4投标人购 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 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 当面递交或通过电子邮件 发至 5 .3条款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5.5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公告5.3条款要求的,无法参与后续投标事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 文件递交时间为 20 24 年 11 月 11 日 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招 投标代理 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 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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