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工务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RGH-20C型钢轨打磨车整车大修(五级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
-成都市
招标公告
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工务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 RGH-20C型钢轨打磨车整车大修(五级修) 公开招标项目 公告
(项目编号: ZTBZX-FW-2024- 604 )
*重要提示:平台自2024年3月28日起上线会员服务功能并向平台供应商试行收取会员服务费和单次项目使用费,具体事项可登录平台查看《关于开展平台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或下载招标公告相关附件,了解有关内容和要求,也可通过010-8进行咨询。请有意参加项目的投标人按照平台要求提前缴纳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以免影响各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
1.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工务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 委托,作为成都工务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 RGH-20C型钢轨打磨车整车大修(五级修) 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按照《大型养路机械修程修制管理规定》(铁工电 [2023]9号)规定:大型养路机械使用12-15年等,该车已使用14年,车况老化严重,存在电气线路老化,故障频发,液压系统压力不足,高速走行时异响严重,全车橡胶件老化严重,驾驶室下沉等问题,年修或项修已无法彻底恢复其状态,需进行整车大修恢复性能,确保设备施工运行安全。根据整车大修需要,需按《大型养路机械修程修制管理规定》(铁工电[2023]9号)规定和《道岔打磨车五级修》标准进行大修,维修周期最长不超过8个月(含运输时间),维修后交付时同步提供经工务机械车监造项目部签章的竣工移交记录。维修费用为包干费用,包含运费、人工费、材料费、税金等。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 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国家铁路局颁发的RGH-20C或CMC-20型钢轨打磨车维修许可证的制造商或取得其大修授权商,授权商须提供授权书(原件备查)。
3.1.2须提供有效年限范围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1.3制造商须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 服务 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等(要求制造商提供),授权商须提供制造商相关资料等。
3.1.4交付时承诺提供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大修合格证》及工务机械车监造项目部签章的《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
3.2财务要求: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自行开具的增值税税率为13%专用发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须至少提供1份该车型近三年整车大修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大修合格证》及工务机械车监造项目部签章的《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复印件。 在相同条件下提供业绩越多的单位优先考虑。
3.4信誉要求:
3.4.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4.2 本次招标不接受在(2023年1月至今)内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4.3 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3.4.4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2023年1月至今)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须 在平台( 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010-8,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至18时)。 请投标人通过平台(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5.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 20 24 年 10 月 18 日 23时00分 起至 10 月 23 日 23时 59 分 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 0元人民币。
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3 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 期内,投标人登录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 获取 招标文件及 相关招标资料。 投标人登录国铁账号后,须在首页点击右侧图标【物资采购】 ——【电子招投标(试)】,选择投标项目点击【我要参与】,成功后在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同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 将《投标人 信息 表》 Word版和 加盖报价人公章的 PDF版 (格式见附件 1 )两个文档以附件形式发至 采购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793094262 @q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报名 + 项目 编号 + 公司简称 + 包件号 )。
5.4投标人购 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 当面递交或通过电子邮件 发至 5 .3条款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5.5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公告5.3条款要求的,无法参与后续投标事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 文件递交时间为 20 24 年 11 月 8 日 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招 投标代理 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 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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