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2024-2027学年中小学幼儿园校方责任险项目(二标包)更正公告3
滁州市 2024-2027 学年中小学幼儿园校方责任险项目 ( 二标包) 更正公告 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czsjcg202409-05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滁州市2024-2027学年中小学幼儿园校方责任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问题: 招标文件 P37-P38,监管投诉情况评分项中描述:依据行业主管部门关于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结果,投标人总公司近两年财产保险公司亿元保费投诉量平均值
根据更正公告 2中更正信息问题5的回答:指2021年第二季度至2023年第一季度行业主管部门网站通报的监管投诉情况。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投标人总公司近两年财产保险公司亿元保费投诉量平均值,近两年应指 2022年及2023年。不应当使用2021年通报数据。经查询,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监管投诉情况包含2022年、2023年、2024年上半年。 故,我司认为投标人总公司近两年财产保险公司亿元保费投诉量平均值应为投标人总公司 2022年及2023年财产保险公司亿元保费投诉量平均值,附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证明材料。
建议:明确为依据行业主管部门关于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结果,投标人总公司 2022年、2023年财产保险公司亿元保费投诉量平均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实行“四舍五入”):1.平均值<2.50,得6分;2.2.50≤平均值<3.00,得4分;3.3.00≤平均值<3.50,得2分;4.平均值≥3.50,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制作的财产保险公司亿元保费投诉量平均值列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扫描件和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不提供不得分。
答:删除本条评分标准,调整后的分值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2、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 21 日 8点00分更正为“2024年 11 月 4 日 8点00分”
更正日期: 2024年10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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