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公安局信息化设备维修维护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化设备维修维护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31日 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WC政采2024-010
项目名称:信息化设备维修维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信息化设备维修维护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3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信息化设备维修维护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相关政策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信息化设备维修维护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投标人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8)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格式后附); 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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