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揭阳航道所揭阳航道所辖区桥梁专用航标志设置(不含发光部分)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揭阳航道所辖区桥梁专用航标志设置(不含发光部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进贤门大道梅兜路段榕东中学东侧108号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Z2024AC046
项目名称:揭阳航道所辖区桥梁专用航标志设置(不含发光部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90907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90907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五)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