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村级公益事业马连镇南上官村,阳峪镇冯市村、陈家洼村,阳洪镇上旦村等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BR【2024】-014
项目名称:乾县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村级公益事业马连镇南上官村,阳峪镇冯市村、陈家洼村,阳洪镇上旦村等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28,023.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乾县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村级公益事业马连镇南上官村,阳峪镇冯市村、陈家洼村,阳洪镇上旦村等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628,023.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628,023.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乾县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村级公益事业马连镇南上官村,阳峪镇冯市村、陈家洼村,阳洪镇上旦村等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乾县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村级公益事业马连镇南上官村,阳峪镇冯市村、陈家洼村,阳洪镇上旦村等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项目)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当事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上要求供应商以承诺书的形式证明即可,不用提供截图,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9)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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