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医院运动心肺测试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Y[GK]202409-XFCSXT-1
项目名称:漳浦县医院运动心肺测试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49.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等规定执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年第1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 1: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 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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