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金山实验学校基础弱电及技防配套设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12
项目名称: 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金山实验学校基础弱电及技防配套设备项目
预算编号: 1624-W000123864
预算金额(元): 12500000元 ( 国库资金:125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12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金山实验学校基础弱电及技防配套设备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综合布线设备、安全防范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无线网络覆盖系统、语音通讯系统、校园LED大屏、智能图书馆管理系统、智能微模块机房、校园电视台建设及相关售后服务,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内交付;免费质保期:不少于三年,其中交换机不少于五年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180日内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 1)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或以上资质; 5)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6)具备《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贰级或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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