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气象站及漳州、泉州雷达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挡土护坡修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诏安气象站及漳州、泉州雷达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挡土护坡修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福路48号内16-1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XZBZZTP20241018
项目名称:诏安气象站及漳州、泉州雷达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挡土护坡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6567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656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
绿色建材: 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14)。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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