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五汛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等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922-ZQYC-G2024-0016
项目名称: 滨海县五汛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等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795.2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人设定总报价的最高限价:人民币795.25万元。
采购需求:
一批医疗设备等采购, 具体货物名称、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包括货物(含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 培训、 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相关伴随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并安装调试完成,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否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4.投标人必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5.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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