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第二停车场场地租赁-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江西
-萍乡市
莲花第二停车场场地租赁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 条件
揭阳明利综合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拟对 莲花第二停车场场地租赁 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莲花第二停车场场地租赁
(二)采 购人: 揭阳明利综合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六)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采购内容
(一) 采购内容: 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租赁位于揭阳大道东侧一处 1200平方米空地 作为停车场 ,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四、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1 | 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租赁位于揭阳大道东侧一处 1200平方米空地 作为停车场 ,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租赁场地的使用权为黄浩杰所有。 根据《揭阳明利综合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A-2非招标采购规范,第一部分、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第三点(八)“采购或租赁特定不动产的”。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黄浩杰租赁位于揭阳大道东侧一处1200平方米空地。 |
2. 单一来源对象基本情况
供应商名称:黄浩杰
供应商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新城大厦西座 501
邀请对象情况说明: 租赁场地榕城区东升街 道揭阳大道与才华路交界处(即揭阳大道东侧) 1200平方米空地的使用权为黄浩杰所有。
五、发布公示的媒介
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发布。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 : 2024 年 10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0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
如有异议,请在 2024 年 10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前,以书面(通过邮寄或者当面递交)方式递交。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提出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 递交)地址: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天福东路电力调度大楼第一层 。收件人:王工,电话: 。
七、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部门:揭阳明利综合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合规与监审部
投诉电话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投诉邮箱 :
八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揭阳明利综合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揭阳市揭东区磐东供电综合楼 11楼
联 系 人: 林工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天福东路电力调度大楼第一层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zbdl35421 @qq.com
九、
异议书(模板)。
2024 年 10 月 21 日
异议书(模板)
×××××××项目的 异议 书(模板)
异议 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 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 并 盖 公司 章) | ||
联系邮箱 | 联系电话 | ||
异议的 对象 | |||
提出异议 的基本事实 (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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