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新港镇人民政府新港镇港建路侧绿化工程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新港镇港建路侧绿化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源市越王大道中银大厦1212室(河源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XHY-202410201
项目名称:新港镇港建路侧绿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1.76090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1.76090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本项目为新港镇港建路侧绿化工程,项目位于新港镇港建路,本项目主要在原道路基础上进行路侧绿化。具体技术标准见设计施工图纸。
2、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法定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三)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承诺函)。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声明)3.施工企业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取得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2024年9月或10月在本公司(含分公司)缴交社保。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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