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阳泉荫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地面瓦斯抽采系统更换附属装置采购(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山西
-阳泉市
山西省阳泉荫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地面瓦斯抽采系统更换附属装置采购 ( 第 2 次招标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NB336-ZB-241024954 、 SXMTZB2402H-169(G)/C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阳泉市 郊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省阳泉荫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地面瓦斯抽采系统更换附属装置采购 ( 第 2 次招标 ) (招标项目编号: JNB336-ZB-241024954 、 SXMTZB2402H-169(G)/C )已由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省阳泉荫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配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山西省阳泉荫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地面瓦斯抽采系统更换附属装置采购 ( 第 2 次招标 ) 采购。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山西省阳泉荫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地面瓦斯抽采系统更换附属装置采购 ( 第 2 次招标 ) :地面瓦斯抽采系统更换附属装置采购 (具体明细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交货地点:荫营煤矿指定地点。
2.4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30 天。
2.5 质保期: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山西省阳泉荫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地面瓦斯抽采系统更换附属装置采购 ( 第 2 次招标 ) ,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为具有瓦斯抽放监控系统或本项目重要设备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本次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重要设备指第五章供货要求设备清单中备注为重要设备的货物)
3.3. 单位(或产品)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属于防爆电器的须提供防爆合格证。(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设备清单中备注提供安标证、防爆证的货物)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瓦斯抽采系统销售业绩或配件销售业绩(配件销售须包含本次采购重要设备内容至少一项),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如评标委员会 / 评审小组对发票有异议,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发票查询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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