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侨园镇侨东社区居民委员会美丽圩镇客厅——广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美丽圩镇客厅——广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来县华湖镇南环一路307号葵佳商务楼10楼(惠来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2024-S126-B2-1
项目名称:美丽圩镇客厅——广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9.82605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9.82605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3)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③提供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项目经理”查询的没有在建工程网页截图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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