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武高速公路扩建常州经开区段配套工程(中吴大道—G312)跟踪审计(含结算审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412-HTJS-C2024-0073
项目名称: 沪武高速公路扩建常州经开区段配套工程(中吴大道—G312)跟踪审计(含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50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设一个包:01包,主要工作内容为对中吴大道—G312(长约2.5km)范围内道路、桥涵、排水、路线交叉、保通道路、综合管线迁移及绿化移植等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含结算审计)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至整个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性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是。
(四)其他要求:
4.1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search/cr/)。
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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