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机具物资公路运输服务阶段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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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4-2026年度机具物资公路运输服务阶段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202410-0223 )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4-2026年度机具物资公路运输服务阶段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招标编号: 202410-0223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一、 项目信息
(一) 项目名称: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4-2026年度机具物资公路运输服务阶段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二) 招标人: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三)
(四)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 项目类别: 服务类
(六)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公路运输包括但不限于从仓库到现场或现场之间的施工机具、工程设备材料、施工周转材料、施工辅料耗材、施工生活办公材料等物资的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4-2026年度机具物资公路运输服务阶段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八) 项目所属地:广东省广州市。
(九) 预计 采购 总金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 不 含税 ) 。
本项目所列预估金额为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 ,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1.可能出现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
2. 可能出现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分配金额存在偏差 。
(十) 框架协议有效期:
1.框架结果生效时间
(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满 2 年截止。
( 2) 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满 2 年截止 。
2.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 1)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15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
( 2)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80%被取消或减少中标份额的,自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或减少份额,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标包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其他供应商的中标份额相应增加 。
( 3)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80%被取消或减少中标份额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
3.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 1)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 80%-15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
( 2)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 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按照《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进行失信行为扣分和处理。
(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进行失信行为扣分和处理。
(十一) 适用范围:
- 框架有效期内,公司竞争所得业务、管制类业务所需的 《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4-2026年度机具物资公路运输服务阶段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 招标人应急抢险项目、施工合同有专门要求项目等不适用本次招标结果的可除外。
- 大件运输、特种设备运输可除外。
- 预估运输量 2吨及以下的零星小额公路运输,可由“货拉拉”等(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运输平台运输,按平台单价结算。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本采购项目 1个标的,共分 3 个标包,可兼投不可兼中;各标包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选取1名中标人;当该标的经过初步评审后进入详细评审时剩余投标人个数小于5时,否决全部投标,本次采购失败 。
( 二 ) 标 包 物描述:详见《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4-2026年度机具物资公路运输服务阶段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控制价 》。
( 三 )进场要求:
1.订单的有效下达:经招标人采购部门书面签字盖章,传真到中标人指定传真号或扫描到中标人指定邮箱、微信的订单,不论中标人是否回复确认,均视有为效下达。如中标人对订单有异议的,须在一天内回函,否则视为完全理解和接受订单。
2.对标的物价格实行浮动的框架订单,由中标人按照价格浮动条款和公式计算订单单价,报招标人采购部门审核同意后生产供货。
3.订单如有框架协议清单之外的同品类规格型号物资,可参照协议清单中相近规格型号的单价友好协商确定订单单价。
4.如果因中标人原因拒绝签订或履行合同(含订单合同),每发生1次扣减剩余份额的50% ,直至终止框架协议,并按《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对其进行失信行为扣分和处理。
5.如果因中标人原因不按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规定时间内进场,每发生1次 扣减剩余份额的30% ,直至终止框架协议,并按《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对其进行失信行为扣分和处理。
( 四 )其他关键要素:
1、 报价方式:
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人报价费率≥85%及<100%区间为有效报价;为避免恶意竞争,规定报价费率<85%的必须附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未附成本分析报告或成本分析报告经评委一致判定不合理、不充分的,按无效报价处理。要出具成本分析报表的格式,以(1)9.6米货车,运距80-200公里的单价,(2)13米货车,运距80-200公里的单价进行成本分析报告,成本至少要包含(车辆折旧、车辆日常维护费用、年度例行保养和证照办理等费用摊销、油费、路桥费、司机人工费食宿费、停车费、平均装卸等候压车费等等)。
2) 投标人以《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4-2026年度机具物资公路运输服务阶段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依据在投标报价函内填报唯一的一个费率及增值税税率。(投标费率作为本项目的评标价,保留两位小数,如投标费率为98.88%,则评标价为98.88。)
2、 报价要求 :
1)单价包含运输过程中投入的车辆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随车司机及承担相关费用(交通事故及违章、路政各项收费及罚款;路油费、车辆年审检测费、维修费、人工费等)和安全责任及司索、绑扎、辅工等以及司机食宿费等各项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为不含税单价。
2)租赁期间招标方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设备维修费和第三方责任赔偿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3)投标人基于招标控制价填报的费率,为不含税费率,费率为取整数的百分比。投标人只能针对招标控制价报有效且唯一的一个费率(费率大于或等于100%时或不按规定报费率时,其投标报价均无效)。
3 、 服务要求: 详见合同条款。
4、结算方式:
( 1)以月度或季度为周期办理结算:
A、月度结算周期:次月的 10 日至月底为上个月度费用的结算周期;
B、季度结算周期: 指次季首月的 10 日至月底为上个季度费用的结算周期。
( 2)在运输服务框架协议结束车辆退场后 3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出具结算单(包括实际运输数量和应结算金额)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凭乙方提供实际应付运输服务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经双方签证的运输服务费签证单,由甲方按合同规定付清实际运输服务费给乙方。
( 3 )公路运输计算方式:结算费用 =( 清单 中对应车型的起步价 + 清单 中对应车型的分段单价 ×对应分段里程+...)×(1+税率)×乙方的中选费率。
例如:车型 为 4米2 货车,运行 总里程 为 80公里 的 结算费 用 =( 347.46元+6.32元/公里×35公里+5.87元/公里×30公里 ) × ( 1+税率) ×乙方的中选费率 。
5、付款方式:
1) 包括电汇、商业汇票或支票以及双方认可的其他支付方式。如需商业汇票进行支付的,由款项支付方承担资金成本(采购人付息贴现)。报价人充分知悉并同意按双方在合同约定的结算支付方式履行。
2) 关于合同(订单)结算金额,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结算方式:
( 1)当 签证费用确认 金额与合同(订单)金额一致时,以合同(订单)金额作为合同结算金额;
( 2)按实际租赁数量结算的金额与合同(订单)金额有差异时,以实际租赁数量为依据经双方确认的合同(订单)结算书金额作为合同结算金额。
6、本合同支付款项额度及安排。
7、 甲乙双方各自支付在实际支付过程中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用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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