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叶巴滩分公司金沙江上游叶巴滩水电站临时供电项目柴油发电机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
-甘孜州
(招标编号: CHDTDZ111/17-SB-015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临时供电项目柴油发电机租赁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叶巴滩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业主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白玉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贡觉县
2.2 项目规模: 其他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供电时间2024年12月7日~19日(以电网实际停电为准),项目服务期限为31天(含现场安装调试及恢复时间)。发电设备需提前2天安装调试完成。根据叶巴滩水电站建设需要,招标人有权延长或缩短服务期限,投标人不得拒绝。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临时供电项目柴油发电机租赁 (CHDTDZ111/17-SB-01501): 1. 负责提供保障叶巴滩水电站施工临时供电的容量 20MW( 实际输出功率不低于 14MW) 的 10kV 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设施租赁服务,包括供电所需的配电装置、同期装置、柴油发电机组与现场配电装置之间的连接电缆等。
2. 负责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设施的运输、现场吊装、安装调试、运行维修及保养等工作。
3. 负责柴油发电机组与现场配电装置之间线缆的敷设及接线工作。
4. 负责采购柴油发电机组发电运行用柴油,包括油料采购、运输、现场临时储存、安全管理、报备手续等。
5. 负责运行结束后场地清理、恢复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临时供电项目柴油发电机租赁】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柴油发电机组租赁服务业绩;
8.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招标人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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