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镇社区微型消防站运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桥镇社区微型消防站运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9日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12
项目名称: 新桥镇社区微型消防站运营项目
预算编号: 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344800元 ( 国库资金:23448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23448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新桥镇社区微型消防站运营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344800.00
简要规则描述: 新桥镇社区微型消防站运营项目,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且接到招标人服务通知后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微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非法人组织,以分支机构名义投标的,应当取得其法人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型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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