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古楼乡石村村村民委员会古楼乡石村村纳凉议事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古楼乡石村村纳凉议事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浦城县丹桂河北路18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WC[2024]PC025
项目名称:古楼乡石村村纳凉议事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931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736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②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3、项目负责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的证明材料。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招标文件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①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自拟),若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②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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