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振动监测服务集约化采购项目
广东
-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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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爆破振动监测服务集约化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N-202410210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全国范围内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爆破振动监测服务集约化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CGN-202410210002 ),已通过立
项,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
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分类: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爆破振动监测服务集约化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与范围:场平及负挖工程爆破振动监测、海工工程(陆域及海域部分,包括隧洞)爆破
振动监测、厂址周边建构筑物的振动监测(包括但不限于村庄、宗祠、道路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
章技术规范书。本合同为框架合同,合同有效期暂定五年,具体监测项目和监测范围以甲方签署的订
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
业或单位。
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及其证书附表且处于有效期
内,证书附表需覆盖振动测试(应具备检测运动参数:加速度、速度)检验检测能力。
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公司成立时间不足3年,提供公司成立后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须提供2021年-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起算)承揽的已完工或正在实施的爆破振动监测项目业绩(单个
合同金额人民币50万以上)不少于3项。
5.信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投标人未被中广核集团或招标人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6.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有3年及以上爆破振动监测项目负责人经验。
(2)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有3年及以上爆破振动监测项目经验。
(3)其他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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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振动监测服务集约化采购项目-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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