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家口水库移民单项工程库周交通复建工程项目经理部钢筋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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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江家口水库
移民单项工程库周交通复建工程钢筋、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BEC-Z-2024-839(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江家口水库移民单项工程库周交通复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平昌县江
家口水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筋、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复建工程规模为:S203 线田坝河~靳家河段(含滑石滩大桥),路线全长2.332km;南坝村白余中处~柳树坡村道、宝珠村~石铧
村村道、东龛村~南坝村村道、湾湾滩公路桥,路线累计全长22.82km;郭家河渡口1处。库周交通复建工程包含三级公路1条、四级公路4条、渡口1处
,其中大桥7座,中桥1座。其中桥梁包含现浇梁及预应力简支T梁。
2.2招标内容:钢筋、水泥,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钢筋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招标物
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1.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生产商近两年(2022-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
相关报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钢筋生产商注册资本
不低于10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1.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钢材年产2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代理商须提
供与相关钢材生产厂家签订的合同及所代理生产厂家的相关资料;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钢筋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需提供2022-2023年内具备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的至少一种规格型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圆钢(盘条)和螺纹钢需分别提供至少一种规格型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盘条、圆钢、螺纹钢须满足国家标准GB
/T 1499.1-2024、GB/T 1499.2-2024相关要求;
3.1.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2021-2023年大中型建设项目至少二个项目以上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要求:2022-2023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
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因质量原因被中国
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商或生产商销售公司不得参与投标。不接受被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且
在制交易期内的供应商;
3.1.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录(即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上提交合格供应商准入申请并通过评审的供应商名录)内,不
在该名录内的须经招标人审核通过。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交易期内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不在“不合格供应
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
应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在参与采购活动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遵守合同约定或承诺、产品质量不合格、售后服务不到位、恶意起诉投诉
等不良行为,将视情节和影响程度,对供应商在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内进行预警、限制交易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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