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电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期13.0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江苏
-宿迁市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ZB-229 )
一、 招标条件
江苏华电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期13.0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宿迁泗阳光伏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宿迁
2.2 项目规模:15.1728MWp(交流侧容量13.01MW),本次招标容量15.1728MWp(交流侧容量13.01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工程拟定于2024年11月具备开工条件,2024年12月光伏支架开始安装,2025年3月全部光伏发电单元投产发电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EPC 总承包 (CHDTDZ046/16-ZB-22901): 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专项资质条件:投标人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累计达到容量10MWp及以上光伏施工总承包或分包(须包含建筑安装主体工程)的完工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同主要信息: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投运或完工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用于证明容量和投运业绩的材料,相应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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