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长春热电厂350MW超临界锅炉主蒸汽减温系统设备招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吉林
-长春市
华能西安热工院长春热电厂350MW超临界锅炉主蒸汽减温系统设备招标【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10-1-222 )
项目所在地区: 吉林省,长春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西安热工院长春热电厂350MW超临界锅炉主蒸汽减温系统设备招标【重新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
2.2 规 模: 1×350MW机组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长春热电厂350MW超临界锅炉主蒸汽减温系统设备招标
2.4 交 货 地 点: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热电厂内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2.6 招标范围: 围绕热电联产机组主、再热蒸汽温度宽域调节,进而实现热电解耦的技术理念开展研究,并在机组实现示范应用验证。采购350MW超临界锅炉主蒸汽减温系统设备,包含过热器二级减温器、减温水管道、阀门、管道支吊架及固定、减温水流量测量装置等,以及指导安装调试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分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锅炉制造;许可子项目:锅炉(A))。
(2)资格能力要求: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亚临界及以上机组锅炉主蒸汽减温器或联箱整套供货业绩或亚临界及以上机组锅炉整机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