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煤斗分仓钢结构施工服务项目公告
山西
-吕梁市
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煤斗分仓钢结构施工服务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汾阳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煤斗分仓钢结构施工服务(采购项目编号: JNC203-CG-241015034、SXZB-2409251811JNF2518/01),已由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国峰党支要字〔2024〕52 次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规模为 2×300MW亚临界直接空冷供热机组,配置2×1085t/h循环流化床锅炉,同步建设脱硝装置,同时采用炉内+炉外半干法脱硫。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总计有 8个煤斗。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总计有 8个煤斗,本次主要对2#和#3煤斗进行分仓钢结构施工。包括拆除部分内衬板、钢结构制作及安装、内衬板施工及防腐刷漆等工作(含材料采购)。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 合同签订后 15天内完成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符合采购人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及以上 资质 或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任职;(供应商提供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钢结构施工或改造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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