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15205综采工作面粉尘综合防治技术及装备的技术研究项目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 15205 综采工作面粉尘综合防治技术及装备的技术研究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 15205 综采工作面粉尘综合防治技术及装备的技术研究(采购项目编号: JNC254-CG-240814246 、 SXZB-2408214711JNF2147/01 ),已由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以晋控科信字【 2024 】 134 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研发计划,采购人为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 平台 ” 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15205 综采工作面粉尘综合防治技术及装备的技术研究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 15205 综采工作面粉尘防治工艺技术方案,研发综采工作面高效喷雾降尘成套系统装备 。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满足 采购人 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一 项类似项目业绩 。
近年指: 20 19 年 8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粉尘防治 技术研究业绩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近 6 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 响应 文件格式中 “信誉材料”要求 的证明材料 ;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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