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三公司新疆精河县沙尔托海水利枢纽项目自卸车租赁采购
发布时间:2024-10-22
采购公告
新疆精河县沙尔托海水利枢纽二期工程EPC项目自卸汽车租赁公开竞争性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新疆精河县沙尔托海水利枢纽二期工程EPC项目自卸汽车租赁采购已由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进度结算款,采购人为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竞争性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本次租赁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运输设备,所租赁的设备用于沙尔托海水利枢纽二期EPC项目工程施工,主要工作内容为大坝砂砾料填筑运输等。
2.2 交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 交货地点: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沙尔托海项目施工区域指定位置。
2.4 租赁时间: 暂定11个月,预计为2024.10.20-2025.9.20。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应答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营业执照,必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事设备租赁业务资格。
3.2 业绩要求:具有该类或近似该类设备租赁业绩1项,并提供近3年内具有相同/相似的合同业绩及相关文件。
3.3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
3.4 本次采购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应答人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0-29 11:00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供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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