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控制球阀招标公告
(重招)WYS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控制球阀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WYS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控制球阀框架协议(WZ20241009-3817-12374-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控制球阀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控制球阀 | 1.00 | 台 | 包1-控制球阀 | ||||
2 | 气动执行机构 | 1.00 | 台 | 包1-控制球阀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整台设备研发、生产和组装、检测能力,不允许贴牌)。投标人必须是相关证书持有人,或者是证书持有人的母公司、子(分)公司,或者与证书持有人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投标人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如生产商(国产品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法自行完成框架协议项下订单签订,可由投标产品生产商和授权服务商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以生产商为投标主体,授权服务商为联合体成员的形式投标,并提供联合体协议。1家服务商不允许同时做2家或2家及以上生产商的授权服务商。 3.1.7 投标人境内有控制球阀生产工厂,具有控制球阀加工、组装、检测能力。 3.1.8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工厂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型式试验证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品种应覆盖招标包段阀门,型式试验证书在类别、公称压力、公称尺寸能够覆盖招标物资。证书中制造单位名称、地址和投标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地址应一致。 3.1.9 1、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控制阀产品的阀杆防吹出结构图。所提供的材料应可验证产品设计在介质压力作用下,即使在执行如填料阀盖等阀门密封组件的在线拆装维护作业时,阀杆也能保持稳定,不会因介质压力而发生位移或被推出。此外,如阀杆在极端情况下发生断裂,设计结构应确保断裂部位位于阀门压力边界之外,以避免阀杆碎片飞出,保障现场的设备和人员安全。 2、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控制阀产品的填料压盖螺栓布置或组装图,该图应清晰标示填料压盖螺栓的正确安装位置和方式。所提供的材料应明确填料压盖螺栓的专属设计用途,确保其不同时应用于阀门本体和执行机构的连接或阀门本体和安装支架的连接等用途。 对于上述两项技术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框架协议执行阶段书面承诺函。该承诺函应包含对遵守前述技术配置要求的明确保证,并由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3.1.10 投标人具备低逸散阀门的生产和供应能力,不允许外协生产或提供贴牌产品,需提供符合GB/T 40079-2021或ISO 15848-1 BH(M)及以上(CH(M)不接受) CO2及以上(CO1不接受)标准的产品系列认证证书(提供完整版测试报告),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换证期内请提供证明材料)。 3.1.11 投标人具备防火控制球阀的生产和供应能力,不允许外协生产或提供贴牌产品,提供API607或API6FA或ISO 10497的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换证期内请提供证明材料)。 3.1.12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石油化工装置或同类工况一份投标产品数量超过200台的单笔订单或两份投标产品数量超过100台的单笔订单业绩。提供与最终用户(或EPC单位)技术协议、一次性供货合同/订单的清晰复印件,业绩信息至少应包含用户单位、合同名称、联系人、合同数量、发票信息。非直签合同/订单需提供最终用户(或EPC单位)与代理商的合同/订单,同时提供代理商与最终用户(或EPC单位)的发票。发票必须通过系统验证(不接受形式发票),核实有造假行为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3.1.13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石油化工装置或同类工况一份投标产品数量超过5台温度范围在204℃及以上且磅级不低于600LB(或PN100)的单笔订单或两份投标产品数量超过3台的单笔订单业绩。提供与最终用户(或EPC单位)技术协议、一次性供货合同/订单的清晰复印件,业绩信息至少应包含用户单位、合同名称、联系人、合同数量、发票信息。非直签合同/订单需提供最终用户(或EPC单位)与代理商的合同/订单,同时提供代理商与最终用户(或EPC单位)的发票。发票必须通过系统验证(不接受形式发票),核实有造假行为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3.1.14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石油化工装置或同类工况一份投标产品数量超过10台温度范围在-101℃及以下的单笔订单或两份投标产品数量超过5台的单笔订单业绩。提供与最终用户(或EPC单位)技术协议、一次性供货合同/订单的清晰复印件,业绩信息至少应包含用户单位、合同名称、联系人、合同数量、发票信息。非直签合同/订单需提供最终用户(或EPC单位)与代理商的合同/订单,同时提供代理商与最终用户(或EPC单位)的发票。发票必须通过系统验证(不接受形式发票),核实有造假行为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3.1.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评标办法。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16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本招标项目仅供VIP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 注册 /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电话: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QQ:3804756783邮箱:kefu@dlnyzb.com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