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流综合监控装置定制化生产及附件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恒流综合监控装置定制化生产及附件框架采购
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
(涉及日期的以公告 /文件发出时载明的日期为准)
恒流综合监控装置定制化生产及附件框架采购 (招标编号: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一、招标信息
(一) 项目名称: 恒流综合监控装置定制化生产及附件框架采购
(二) 招标人: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
(四)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五) 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其他资金
(六) 项目类别:货物类
(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八)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且收到供货通知之日起 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调试,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九)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报价应包括人工费、差旅费、设备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金、验收费等 。
(十) 报价 方式: 按清单进行单价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如 1.88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附表 1:标的清单 :
附表 2:采购明细:
注:报价为含税报价(税率 13%),若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则在报价时根据各项采购内容的属性选择相应的征收率(通常为3%)。未在上述范围内的仍需按照税法要求查找对应税目选择适用税率,确保增值税适用税率的合法合规。
②针对上述设备及零部件免费提供为期8年的质保期(如技术规范书另行规定的,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③货物交货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报价应包括人工费、差旅费、设备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金、验收费等。
④框架协议有效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有效,在本框架合同到期前,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标包预估金额的150%时,即终止本框架合同。在框架合同即将到期,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的150%时,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延长有效期,但不超过一年,实际采购量不能超过150%。(注:各标的所列预估金额仅为预估量,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可能不发生实际采购量,最终以框架结果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量为准。在标包分配过程中,可能出现部分单位有效期内无实际需求等情况,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
⑤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标包预估金额被取消分配资格的,其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标包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若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被取消分配资格的,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如在框架协议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分配资格的,该框架协议自动终止。
⑥结算方式: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⑦投标人需要对采购明细内1恒流综合监控装置(1.1-1.4恒流综合监控装置A款、恒流综合监控装置B款、恒流综合监控装置C款、恒流综合监控装置D款)和2附件进行报价。其中1恒流综合监控装置(1.1-1.4恒流综合监控装置A款、恒流综合监控装置B款、恒流综合监控装置C款、恒流综合监控装置D款)不参与价格份计算。 2附件含税总价报价合计作为评标价。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专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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